
UndiMsia! 首投族指南:马来西亚选举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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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从未投过票,这份指南将带你了解整个选举流程。
马来西亚的选举并非按照固定的时间表进行。国会和州议会的任期最长为五年,但也可能在届满前提前举行选举。当选举来临时,你很可能已经成为选民了。2019年马来西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投票年龄从21岁下调至18岁,并实行自动选民登记制度,因此你甚至无需自行注册成为选民。只要你是马来西亚公民,并且年满18岁,你就已经(或即将)自动被列入选民册。

我是否已经登记成为选民?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Perlembagaan Persekutuan)第119条,凡年满18岁的马来西亚公民均有投票资格。自2021年12月起,选民登记已改为自动进行,选举委员会(Election Commission, EC/Suruhanjaya Pilihan Raya, 简称SPR)称之为自动选民登记制度(pendaftaran pemilih secara automatik,简称PPSA)。根据《2002年选民登记条例》 Elections (Registration of Electors) Regulations/Peraturan-peraturan Pilihan Raya (Pendaftaran Pemilih) 2002,SPR会直接从国民登记局(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NRD/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获取你的公民身份和居住地址资料。因此你无需填写任何申请表格。
根据 PPSA 常见问题(FAQ),从你的18岁生日到你的名字正式列入选民册,需时约一个半月。整个流程大致如下:
- 你年满18岁。 此时,你已符合《联邦宪法》第119(1)(a)条规定的年龄资格。
- 每月批次处理。 SPR 每月更新一次记录。例如,凡是在8月份年满18岁的人,会在9月初被编入当月同一批次的补充选民册(supplementary electoral roll/daftar pemilih tambahan, 简称DPT)。
- 审定。 随后,SPR 会审定补充选民册,并将其刊登于政府宪报。
因此,如果你是在宣布举行选举前不久才满18岁,你有可能来不及成为该次选举的注册选民,因而不能参加该次选举。你可以到 MySPR Semak 网站,用你的 MyKad(身份证)号码查询以及确认你的选民登记状态。如果你居住在海外,也可能符合资格申请邮寄投票。
根据《联邦宪法》第119(1)(c)条及《2022年选民登记条例》 Elections (Registration of Electors) Regulations/Peraturan-peraturan Pilihan Raya (Pendaftaran Pemilih)第12条,你被划入哪个选区是依据 MyKad 上的注册地址决定的。如果你已搬迁,请先到 JPN 更新身份证上的住址,然后才能通过提交 Form A 向 SPR 申请更改选区。否则,你将在 MyKad 地址所属的选区投票。
我究竟在投票选什么?
身为马来西亚人,你可以选出两个层级的政府。在联邦层级,你投票选出一名国会议员(member of parliament, MP/ahli parlimen),其将在国会下议院(Dewan Rakyat)任职,并可决定由谁出任首相。国会议员日后也可能获委任为内阁部长。在州层级,你投票选出一名州议员(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 ADUN),州议员在州立法议会(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dewan undangan negeri, DUN)任职,并可决定由谁出任州务大臣(menteri besar/ketua menteri)或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部分当选的 ADUN 日后将会受委为州政府行政议员(executive council, EXCO/majlis mesyuarat kerajaan negeri)。MP 和 ADUN 负责在各自的层级制定法律并辩论政府政策。
每个层级有各自的选举:全国大选(pilihan raya umum, PRU)选举国会议员,州选举(pilihan raya negeri, PRN)选举州议员,以及补选(pilihan raya kecil, PRK)用于填补单一议席的空缺。在某些州,PRN 可与 PRU 同时举行,届时你将同时投下两张选票,每个层级各一张。由于 DUN 可自行决定解散时间,因此在一些州, PRN 会与 PRU 分开举行。
若你是联邦直辖区的注册选民,则有一点不同: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的选民只会投选国会议席,因为这些地区没有 DUN。
目前,你不会获得第三张选票,即地方政府的选票。直到1965年,马来西亚人民也选举自己的地方政府,但地方选举因印马对抗时期的紧急状态而暂停,并随着《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 Local Government Act/Akta Kerajaan Tempatan 1976 的实施而实际上被废除。
至于哪些地区属于哪个选区,则由 SPR 根据《联邦宪法》第113(2)条,通过称为选区重划(redelineation/persempadan semula)的程序决定。SPR 可每隔不少于八年开始检讨选区划分。最近一次选区重划于2018年3月完成。

选举是如何正式开始的?
选举必须在国会或州立法议会 (DUN) 解散后(或议席出现空缺而触发补选 PRK 后)的60天内举行。为了正式启动选举程序,SPR 会根据《1958年选举法令》 Elections Act/Akta Pilihan Raya 1958 向选举官(returning officer, RO/pegawai pengurus)发出选举令状。RO 是负责在当地执行选举工作的官员,其职责涵盖提名程序到宣布胜选者的整个选举过程。每次选举中,每个选区都会委任一名 RO。
随后,SPR 会公布三个关键日期,即提名日、竞选期和投票日。投票日通常落在星期六或星期日等非工作日,但在马来西亚的选举史上并非一贯如此。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第2条的定义,竞选期是从 RO 在提名日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投票日前夕晚上11时59分结束。法律规定竞选期至少为11天,实际上,竞选期一般约为两周,例如2022年第15届全国大选(PRU15)的竞选期为14天,以及2018年第14届大选(PRU14)的竞选期为11天。
在竞选期内,请花时间细读各政党的竞选宣言、关注可信的新闻报道,并出席一两场政治讲座。当助选人员上门拜票时,不妨问问他们究竟打算为你和你的社区做些什么。这是你认识本选区候选人,并进一步了解其政纲的时机。善用这个机会,与身边的人讨论投票选出的代议士将如何影响你所关心的课题。
我几时、在哪里投票?需要携带什么?
在哪里、几时投票? 你的投票中心、投票渠道(polling stream/saluran mengundi)和建议投票时段,都会在投票日之前于 MySPR Semak 公布。投票站的一般开放时间为西马早上8时至傍晚6时,东马早上7时30分至傍晚5时30分。不过,你仍应查询自己所在地区的投票时间,因为根据《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例》 Elections (Conduct of Elections) Regulations/Peraturan-Peraturan Pilihan Raya (Penjalanan Pilihanraya) 1981,SPR 有权通过宪报规定较短的投票时间。在乡区、偏远地区和岛屿的投票中心常会提早关闭,因为投票箱必须在天黑前运走。
根据《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例》第23条,如果你在投票结束时间前已在投票中心内排队,你必须获准投票。只要选民准时抵达,投票中心入口就不得关闭。
需要携带什么? 请携带你的 MyKad(身份证)。如果你的 MyKad 遗失了,SPR 接受以下替代身份证明文件:JPN 发出的临时身份证明文件(报失 MyKad 时发出的 JPN.KP09 或 KP11 表格)、有效的马来西亚护照(包括限制护照)、马来西亚驾驶执照,或任何官方政府身份证件(如军人或警察身份证)。若使用护照或驾照,请留意其有效期限。无论使用哪一种证件,都必须出示实体正本,SPR 不接受影印本或任何形式的数码身份证明(如 MyDigital ID、MyJPJ、MyBorderPass、MyNIISe 等)。
选举没有服装规定,你不会因穿短裤、裙子或拖鞋而被拒之门外。唯一的禁令是不得穿着印有任何政党或候选人名称、标志、徽章的衣物,或携带有其他政治宣传元素的饰件。
还要携带什么? 你可能需要在投票渠道长时间排队,也可能需要在户外日晒雨淋,所以请带上雨伞和一瓶饮用水。投票站并没有禁止携带背包或日常用品,但请确保你在投票站50公尺范围内没有穿戴、手持或携带任何印有候选人或政党名称、徽章或标志的饰件,因为这已触犯《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第26(1)条。你可以携带手机进入投票中心,但不得在投票站内使用。SPR 工作人员可酌情要求你将手机暂时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在离开投票站前取回。
如情况许可,建议乘搭公共交通,或与其他选民共乘车辆前往投票中心,以帮助纾缓投票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

投票站内会发生什么?
请尽早前往你的投票中心,因为你所属投票渠道的队伍可能很长。进入投票站后:
- 核实身份。 将你的 MyKad 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交给选委会书记核对资料。在确认你的手指没有不褪色墨汁的痕迹,以及你的名字尚未在选民册上被划线后,选委会书记会大声读出你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让监票员在他们手中的选民册副本中核对你的资料。
- 不褪色墨汁(indelible ink/dakwat kekal)。 一名选委会书记会协助你将一根手指或拇指(最好是非惯用手的食指)的指尖正确浸入不褪色墨汁瓶中,以表示你已完成投票程序。如果你没有手指,不褪色墨汁也可涂在手部任何部位。不褪色墨汁痕迹会维持数天,并会在选举期结束后自行褪色。
- 选票。 另一名选委会书记会根据你是投票选举国会议员、州议员,或者两者皆投,递给你一张或两张已折叠的选票。选票上印有你所属选区候选人的姓名和标志。请检查选票:确保没有破损、污渍或任何多余的标记,且每张选票都应盖有 SPR 的正式印章。
- 标记 X。 进入投票间后,展开选票。使用现场提供的笔,在你所选择的候选人旁边的方格内画上一个“X”。如果画上多个标记、在线格外涂画,或书写任何文字,都会使你的选票被列为废票(spoilt vote/undi rosak)。
- 保密。 不要拍摄你的选票。不要在投票间内使用手机。不要向他人展示你已标记的选票。违反选票保密规定即触犯《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第5条,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最高 RM3,000 罚款,或两者兼施。
- 投入正确的投票箱。 将选票折好,把每张选票投入正确的投票箱——国会选票投入标有“parlimen”的投票箱,DUN 选票投入标有“negeri”的投票箱——然后离开投票站。别忘了带走你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物品。
如果我是残障人士,或需要协助才能投票,该怎么办?
投票渠道的安排一般是:第一投票渠道设在投票中心入口附近的底层,通常供年长者使用,但残障人士(orang kurang upaya, OKU)无论被 SPR 分配到哪个投票渠道,都有权使用第一投票渠道。被分配到楼上投票渠道的轮椅使用者,可要求改在底层投票(使用 Form SPR.765)。在近年的选举中,SPR 也为残障选民增设了专属投票渠道和相关设施。
如果你无法自行在选票上作出标记,你有两个选择:
- 你可以在投票站主任(presiding officer/ketua tempat mengundi, KTM)面前填写一份声明表格,并带同一名年满18岁或以上、你所信任的马来西亚公民进入投票间,按你的指示代你标记选票;或
- 如果你没有同兴协助者,KTM 会逐一读出候选人姓名,以保密方式确认你的选择,并代你在选票上作出标记。
BolehSpace 和 OKU Sentral 等倡议团体曾提出多项无障碍问题,例如设于旧校舍的投票中心楼梯陡峭且没有斜坡道、选票没有提供盲文版本、竞选材料缺乏手语传译,以及 SPR 未设有统一的残障选民数据库。他们认为,将残障人士分配到第一投票渠道只是一项权宜之计,而非真正的无障碍。

雇主是否必须让我去投票?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第25条,每名雇主都必须在投票日给予其雇用的每一位选民合理的时间前往投票。雇主不得因你前往投票所花的时间而扣减薪金、强迫你为此使用年假,或恐吓、干预你行使投票权——上述任何行为都属刑事罪行。
至于何谓“合理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为这取决于投票中心与你所在地之间的距离。如果你的投票中心就在附近,给予几个小时的休假或调整工作班次一般就足够。至于需要返回外地投票的选民,则建议雇主给予弹性工作时间或一整天假期。无论如何,如果你居住在选区以外,请提早规划行程并及早申请休假。
我在选举期间目睹违规行为,该向谁举报?
根据你所目睹的情况不同,选举投诉可通过三个不同的渠道提出。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olis Diraja Malaysia, PDRM)负责处理《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下的刑事罪行,例如破坏竞选材料、人身恐吓或仇恨言论。请携带你所掌握的实体或数码证据,到邻近的警察局报案。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SPRM)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 MACC Act/Akta SPRM 2009 及《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第10条处理贿选案件,例如以现金、食物援助礼包、礼券,或承诺拨款公共资金,作为换取选票的利益。选举期间,MACC 会在全国各州设立24小时选举行动室。你也可以通过其投诉网站、发送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或拨打热线 1-800-88-6000 举报。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设立的SPR 执法队,负责处理违反竞选规定的行为,例如逾期竞选、投票日在投票站50公尺范围内竞选,或未经批准使用扩音器。有关投诉可向 RO 属下的县选举执法队提出,或拨打 SPR 总部热线 03-8892 7000举报。
选票如何点算?如何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性?
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随即开始。提前投票和邮寄选票(即军警人员、选举工作人员、海外马来西亚人、记者等的选票)通常最先计票 。
每位候选人可委任自己或他人担任选举代理人。选举代理人可委任监票员(polling agent/ejen tempat mengundi)、计票员(counting agent/ejen mengira undi)和 柜台监督员(barung agent/ejen barung)——统称 PACABA。监票员在选委会书记核实选民资料时核对选民册,并报告投票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情况。计票员负责监督每一张选票的计票过程,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性。柜台监督员则在投票中心外观察选举过程,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在计票过程中,如果有选票出现争议,例如画了勾而非 “X”,或标记跨越两名候选人之间的分界线,计票员可当场向投票站主任 (presiding officer/ketua tempat mengundi, KTM) 提出异议,由 KTM 裁决。被拒绝接纳的选票会盖上“ragu”(存疑)或“ditolak”(拒绝)印章。如果异议不获接纳,该选票会盖上“bantah tapi diterima”(反对但被接受)印章,并编上序列编号,以书面记录。
当一个投票渠道的计票工作完成后,票数将填入 Form 14(记录投票结果的正式官方报表),并由计票员签署及保留一份复写副本。这份副本正是确保计票结果可供核对的重要机制。Form 14 上的票数,在投票站与总计票中心之间不得有出入。
此外,选举也设有要求重新计票的权利。根据《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例》 Elections (Conduct of Elections) Regulations/Peraturan-Peraturan Pilihan Raya (Penjalanan Pilihanraya) 1981 第25条,如果某一投票渠道中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之间的票数差距不超过该投票渠道(stream/saluran)有效选票总数的4%,计票员可要求对该投票渠道进行一次重新计票(recount/kiraan semula)。
我何时、如何知道谁胜选?
由计票员签署的 Form 14 会从各投票渠道送交投票站主任,再送往该选区的官方总计票中心(official tallying centre/pusat penjumlahan rasmi)。RO 是唯一依法获授权核定最终计票结果的人。他会将各投票渠道的票数,与提前投票及邮寄选票的票数合并计算,并核对有关数据,然后公布每位候选人的总得票,并宣布胜选者。
在 RO 正式宣布结果之前,你可能会在电视或社交媒体上看到“非官方成绩”。这是因为在现场报道的记者会把 Form 14 的票数传回所属新闻机构,媒体再据此推算胜选者。只有 SPR 通过官方渠道公布的成绩,才是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选举结果。一般而言,SPR 主席会在电视直播公布整体计票结果和选举统计数据(如 2022年 PRU15 的成绩公布),而完整的各议席成绩则会在网上公布。
可以挑战选举成绩吗?
投票结束后,可向作为选举法庭审理案件的高等法院提出正式的选举呈请。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Election Offences Act/Akta Kesalahan Pilihan raya 1954 第32和34条,候选人、有关选区的选民,或声称自己有权获提名或当选的人士,都可以提出呈请,理由包括违反选举法律并影响选举结果、贿选、恐吓等舞弊行为,或胜选者丧失参选资格。
选举呈请必须在选举结果刊宪之日起21天内提出,并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只有选举法官才有权裁定选举结果无效、下令整个选区重新计票,或宣布另一名候选人为合法当选者。
词汇表
DPT daftar pemilih tambahan, supplementary electoral roll,补充选民册
DUN Dewan Undangan Negeri, 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州立法议会
Form 14 记录投票结果的正式官方报表
JPN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国民登记局
KTM ketua tempat mengundi, presiding officer,投票站主任
PACABA 代表候选人的监票员、计票员和柜台监督员
PPSA pendaftaran pemilih secara automatik, automatic voter registration,自动选民登记
PRK pilihan raya kecil,补选
PRN pilihan raya negeri,州选举
PRU pilihan raya umum,全国大选
RO returning officer, pegawai pengurus,负责各选区选举事务的选举官
Saluran mengundi 投票渠道,选民轮流在此完成投票程序
SPR Suruhanjaya Pilihan Raya, Election Commission,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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